欠学费按留级处理???都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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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最近北方民族大学(原西北第二民族学院)近日通知,凡欠学费超过每学年第二学期前一周的,该学年按留级处理,不给予注册。据说是教育部规定的,但我在教育部网站上并没有查到。试问:完一天都不行?要是家庭的却有困难。在此时间段交不上学费的同学,因此耽误了学业。该怎么办???教育是应该强制性?还是该人性化?
发表于 2010/2/1 2:4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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