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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首届“媒体实习生”比赛章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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倭奴还要通过 等级 ★ 楼主 发表于 2012/5/13 12:14:0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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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首届“媒体实习生”比赛章程 一、参赛资格 目前就读于北京电影学院各系、二级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正式注册学生及旁听生均可参加。 二、参赛类别(本次大赛共设影评比赛、节目策划比赛、剧作策划比赛三项) 1、影评比赛:由主办方规定影片,参赛者从自选的角度进行评论。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长度的影片评论。比赛分为三轮。形式为笔试(初赛)和口试(决赛)两种。 2、节目策划比赛:以合作单位的王牌栏目为模板,写出相应的栏目策划案 三、奖项设置 影评比赛奖励: ①、 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 优胜者可以到合作单位中进行系统实习 节目策划奖励: ①、 一定的物质奖励 ②、 优胜者可以到合作单位中进行系统实习 四、大赛赛程 (2007年11月10日—12月8日) 三项比赛同时开始,交叉进行,统一颁奖。 1、 影评比赛: ①、 初赛:自由影评,参赛的同学自由撰写一份3000左右的影片,影片不限,角度不限。(淘汰率为40%) ②、 决赛:现场影评:参赛的同学在现场抽取一部短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现场评论,并接受相关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最后由专家评委决定最终的优胜者。 2、 节目策划比赛: ①、初赛:以合作单位的王牌栏目为模板,写出相应的栏目策划案。(淘汰率为80%) ①、 决赛:比赛内容为两项,首先是接受专家评委针对其初赛的栏目策划提出的问题,第二项是现场抽取栏目选题,针对选题在规定时间内口述自己基本的策划方案,最后由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的综合成绩决定最后的优胜者。 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0日—12月5日 1、 收集影评比赛初赛影评 2、 收集节目策划初赛文案 12月6日—12月7日 1、 各初赛的评选工作结束 2、张贴决赛名单 12月8日 1、影评、节目策划比赛决赛 2、此次活动获奖者颁奖仪式 五、评选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评委制。综合几位资深评委的意见得出对一名选手的判断。 六、参赛办法 ?大赛筹备期将将会在校园内设置报名点(餐厅楼下)。参赛者在报名点进行资料登记领取报名表即可参加比赛。 ?参赛者请务必于宣传海报上所规定的日期将作品送交大赛组委会,如超出大赛组委会的截止日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不予另行通知。 ?所有送交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七、创作内容 1、所有参赛作品必须在不违反及抵触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前提下予以创作,如有违规,大赛组委会将视为参赛者自动放弃参赛资格,并不予另行通知。 2、所有参赛作品在遵守以上第一条的前提下,创作内容、角度不限。 3、曾经参加同类型比赛的作品,只要版权属于作者本身,均可参加这次活动。 八、版权归属 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组委会拥有宣传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媒体、平面媒体、互联网、移动媒体、活动广告等) 九、大赛公约 1、参赛者必须认真填写参赛表格,根据表格的要求提供个人资料,如果不填写或者填写不全者、填写内容虚假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2、若参赛作品与另一作品有百分之七十以上雷同程度,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抄袭认定,并保留取消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3、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进行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着作权。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着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4、除特别申明外,参赛作品,参赛活动的视频、静帧图像、文字资料将会由主办方无偿用于本次活动在电视、互联网、展播以及□□与本次活动配合的宣传行为,参赛者予以配合并接受。 5、参赛期间未经组委会同意,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 6、任何个人和组织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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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研发 等级 ☆ 2 楼 发表于 2012/5/13 16:28:06 编 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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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者、参加本次比赛的资格、参赛作品进行有效监督。主办方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有权采取任何措施,包括提出警告、取消参赛选手的参赛资格等。 8、所有关于本次活动的任何资料统计均以主办方后台资料为准。 9、参赛选手在整个参赛过程中,应积极配合主办方的各种宣传活动,并按照活动规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10、如有任何原因导致电脑、网络、电话、技术,或不可归咎于主办方的任何事由,而使参赛者的任何资料有遗失、错误或毁损的情况发生时,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本次活动期间,因故不能正常进行时,主办方有权利决定取消、终止、修改、延迟或暂停本活动与其一切相关行为。 12、大赛组委会向获奖者发出获奖通知,若获奖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或领取,则视为自动放弃。 13、凡提交作品参赛,即表示参赛者同意接受大赛的所有参赛章程。 14、本活动一旦发生变动,将会及时张贴宣传海报予以说明,若参赛者不接受本协议的修改,可有权退出比赛。 15、主办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媒体实习生”活动须知 影评比赛 初赛: 自由影评,参赛的同学自由撰写一份3000左右的影片,影片不限,角度不限。(淘汰率为80 %) 决赛: 现场影评。参赛的同学在现场抽取一部短片,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现场评论,并接受相关专家评委提出的问题,最后由专家评委决定最终的优胜者。 p.s.撰写商业影评, 2000 适合大众口味,鼓励创新。 节目策划比赛 初赛: 以合作单位的王牌栏目为模板,写出相应的栏目策划案,不少于2000字。(淘汰率为80%) 决赛: 比赛内容为两项,首先是接受专家评委针对其初赛的栏目策划提出的问题,第二项是现场抽取栏目选题,针对选题在规定时间内口述自己基本的策划方案,最后由专家评委根据选手的综合成绩决定最后的优胜者。 p.s.策划案要求内容详实,明确节目类型(“电视新闻资讯节目”、“电视谈话节目”、“电视文艺节目”、“电视娱乐节目” “电视特别节目”等)。 参赛办法12月5日截稿 ?大赛筹备期将将会在校园内设置流动报名点。参赛者在流动报名点进行资料登记即可参加比赛。 ?参赛者请务必于宣传海报上所规定的日期将作品送交大赛组委会,如超出大赛组委会的截止日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组委会不予另行通知。 ?所有送交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备份。 作品接收信箱: shixisheng2008@gmail.com sheng.shixi@gmail.com <请参赛选手向每个邮箱各发作品一份,以免遗漏> 附带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活动官方网站: http://www.bfa.edu.cn/ 请参赛选手务必详细阅读活动相关信息。 报名表等相关文件请从网站直接下载并填写,将参赛作品和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发往活动规定的电子信箱。 版权归属 所有参赛作品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组委会拥有宣传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电子媒体、平面媒体、互联网、移动媒体、活动广告等)。 “媒体实习生”团队 2008.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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